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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两人动机如何,“怕封杀”也罢,“为炒作”也罢,外界应更聚焦道歉事实本身。“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社会各界应该以积极心态看待此事,给人机会,给行业以有错必究,改错欢迎的良性示范。”

文 | 沈 林

时隔多年,郭敬明还是为当年的抄袭行为道了歉。今天凌晨0点,郭敬明掐着点儿在微博发布了自己的道歉声明,尽管夜已深,还是很快火上了热搜。

今天早晨,被抄袭的庄羽在微博表示接受其道歉,但要求用双方的相关版税及收益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之后,郭敬明微博回应,同意成立该基金,“感谢庄羽女士的大度和善良”。

随后,于正也在微博上对琼瑶进行了道歉。这个场面还真是活久见啊。

迟来的道歉

凌晨的道歉微博中,郭敬明表示自己“对生命有重新认知,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提到自己为何拖了15年,他写道:“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于正的道歉大意跟郭敬明的道歉类似,他表示这份道歉现在才来,并非自己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自己缺乏足够的勇气。“您是我从小到大的偶像,您的每一本书我都耳熟能详。有一天能像您这样,站在创作故事的巅峰,便是我最大的梦想。然而我却把这一切搞砸了,不仅仅伤害了您,也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乱。我知道,这不是一句道歉所能弥补的。”

总之,这两人的道歉微博看上去言辞恳切,还挺像那么回事儿,要不是时间委实拖得太久,想必观众对他们的宽容度会更高一些。但这会儿来道歉,观众们不得不认为只不过是高压之下不得不违心屈服罢了。

行业抵制下的屈服?

就在一周前,156名编剧联合签名抵制郭敬明、于正。在公开信中,他们希望平台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随后,于正参与的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3》遭遇延播,目前尚无确凿定论这是因为于正。不过一位参与抵制的人士透露:“背后利益相关很复杂,但至少说明我们的抵制起到作用了。”

另一位遭遇抵制的郭敬明,前段时间也在一档演技类节目中担任导师,力挺没有演技的偶像引起广泛争议。他导演的作品《晴雅集》于12月25日上映,虽然营销卖力,但票房不及预期。

对于这两人的道歉,有网友表示不屑,也有网友说,“不管他们是出于何种心态,在这个时候出来道歉,至少对于很多从业者和这个行业来说,是一个好的示范。”

于正、郭敬明二人并不是广电总局规定封杀的劣迹艺人。当年二人被判定抄袭后,均做出了赔偿但都选择了拒绝道歉。这也是行业内人士最耿耿于怀的,尤其是看着二人还纷纷上着节目做着导师占据公众资源,不得不灰心:“你反抄袭反了半天,不就想得到一个法律上的认定吗?但真被法院判了又能怎样呢?不还是那样吗?”

此番道歉虽迟但到,不管是不是被迫,至少我们看到舆论对于厚颜之人仍有威慑。

“反剽窃基金”亮了

郭敬明道歉后,庄羽在微博接受了道歉,但她既没有接受郭敬明的版税钱,也没有答应郭敬明以她的名义捐掉版税的请求。而是要求用双方的相关版税及收益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

郭敬明和庄羽是很有一段过去的。2004年,作家庄羽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其小说《圈里圈外》,并将郭敬明及相关出版社、销售商告上法庭。这个案子判了好几次,最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除停止销售、公开道歉、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外,另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限期15日执行。

过了两年,因为郭敬明拒不道歉,庄羽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报纸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迟来15年的道歉对于庄羽当然很重要,她一直都在等这个道歉。但轻轻拿起可对不起15年的等待,于是她反将一军,要求成立“反剽窃基金”,且不论这个基金未来将如何运营,这一招无疑就是把抄袭者永远钉在了耻辱柱上。有网友赞:干得漂亮。

郭敬明道歉后,“156人连署”的发起人之一、著名编剧汪海林评论:“我不说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话。对于郭敬明来说,他做出了明智的选择,虽然有点晚。”

另一位发起人谭飞则在微博表示,“郭敬明、于正分别向庄羽、琼瑶道歉了。希望这是创作者维权以及‘向抄袭者说NO’的一个新的起点。对文创业者来说,也算提前吃饺子了。”他指出,无论两人动机如何,“怕封杀”也罢,“为炒作”也罢,外界应更聚焦道歉事实本身。“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社会各界应该以积极心态看待此事,给人机会,给行业以有错必究,改错欢迎的良性示范。”

也希望此次事件能对业内起到警示效果:不要做抄袭的事,否则这个标签将一身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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