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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再升级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

“五一”开始,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严格落实塑料袋禁限规定,5月1日起,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引导、督促餐饮点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一次性用品减量工作。

一是指导商场和超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推广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监管模式,落实“限塑”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排查商户是否存在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使用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或标识不符合《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的违法行为。三是张贴宣传标语和垃圾分类指导,广泛宣传动员,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

在此,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

1. 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各类经营主体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并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应当做好明码标价。2. 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属于其他垃圾,掌握可回收、其他、厨余、有害垃圾的正确分类,分类投放。3. 市民购物时和外出就餐时,可自备购物袋和餐具,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节约资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4. 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市民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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