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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一起拍电影”(ID:yiqipaidianying),作者:崔瑜琢,36氪经授权发布。

诺兰新片《信条》新近上映。它的中文海报上,我们能看到那句宣传语“最新科幻动作烧脑力作”。在本地人流量最大的地铁站的换乘走廊里,两侧墙壁上巨幅海报喷绘中间的这句话分外醒目。

在这里,“烧脑”这个词被紧紧连接在“科幻”和“动作”之后。

“科幻”“动作”通常用来指代一部电影的类型。在观众那里,类型是一部电影最外层的轮廓。稍有经验的观众,都能够根据“科幻”“动作”“爱情”“喜剧”“奇幻”之类的字眼,迅速判断出具体影片在气质和场面上所应拥有的特征。

实际上严格来说,“烧脑”并不能和这些表类型的字眼放在一起,它们并不在同一个层级上。

但这些年来,它却也的确在越来越多地扮演类似的功能。并且,“烧脑”一词的出现虽然相当晚近,但它所指代的事物,却存在已久。这让它至今除了功能性之外,也已具备易被忽视的文化(或亚文化)属性。

或者说,其几乎跻身于“类型”范畴的功能性,正是拜这些文化属性所赐。

“烧脑”是一种文化

《恐怖游轮》《盗梦空间》《源代码》《催眠大师》《看不见的客人》《海市蜃楼》《调音师》……打开任何一个以推荐“烧脑电影”为名的片单,通常都能看到这些电影的名字。超现实的高概念、围绕案件展开的故事圈套、“罗生门”式的讲述方式、以时间和空间为素材的叙事把戏,共同组成这些烧脑电影的普遍特征。

眼光放在电影之外,这些特征的组合,我们至少可以上溯到19世纪初玛丽·雪莱和爱伦·坡所写的哥特风味的小说。就当时而言,这些以科幻、罪案面目出现的小说兼具先行性和猎奇性。

在他们笔下,有尸块拼凑成的怪人(《弗兰肯斯坦》)、有家族遗传病所造成的灵异与覆灭(《厄舍府的倒塌》)、有神经质角色百密一疏的犯罪现场布置(《黑猫》)、有人物精神分裂后对自己实体镜像的交流与伤害(《威廉·威尔逊》)、有漂流在极地狂风暴雨中的幽灵船(《瓶中手稿》)。此类情节,是尽量在令人“发指”的“怪力乱”角度一边满足受众对于现世奇观的需求,一边又尽力站在当时大众认知水平的基础上自圆其说。

而今日烧脑作品中的常见元素,大多也能在这里面寻得痕迹。

两个世纪以来,从小说到电影以及电子游戏,这些特征获得继承和完善,直至形成一种具有生命力和延展性的文化。

伦敦浓雾中的贝克街侦探、洛夫克拉夫特创造的克苏鲁怪物、博尔赫斯笔下的交叉小径的花园、希区柯克、科恩兄弟、诺兰、小岛秀夫,上述的故事特征在不同的类型中纵贯而下,在本世纪初的网络上汇聚为统一的称谓:烧脑。

当然,这种称谓最早还是来自于它们的受众,而非其创作者。

站在此刻向前追溯,爱伦·坡、博尔赫斯、希区柯克这些文化大师都可以被贴上“烧脑”标签。虽然他们并不自知。

“烧脑”是亚文化和标签

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隔膜愈发清晰可见、圈子圈层日渐封闭的互联网时代,通过“标签”来“寻找同类”渐渐成为一种时代主题性的心灵刚需。人们有意无意地利用标签来完成展示、标榜、排斥、结群的行为,简捷又有效。

对一亚文化的认同,是标签的最重要来源。

站在当代人群中间,烧脑文化所更多表现出来的其实正是它的亚文化属性。与其说烧脑电影是一种类型,不如说是一种由受众处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亚文化标签,与“二次元”“古风”“cosplay”等其他亚文化种类处于同一层级。只不过有赖于电影文化本身的巨大影响力,“烧脑电影爱好者”的声量常常能够盖过其他。

当观众在影院看完一部《盗梦空间》《看不见的客人》《调音师》之类的电影,他们所获得的体验会促其使用这种标签来强化此类影片的分类。这一强化行为,有一个由不自觉向自觉的过程。

指向复杂人心、人性的案件,反派精密的布局,在快速推进中分离、回环又汇合的故事线条,奇异而又通常根基于物理学概念或假说的时空观,这些要素特征提升了烧脑电影的剧情理解难度,很容易在喜欢它们的人群与另一部分人群中间形成壁垒分界。

前者得以因此暂时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性。进而借助对于烧脑电影的兴趣讨论,他们可以在周围的世界中有意无意地迅速找到一部分人,而让自己区别开另一部分人。

此处所说的“世界”,包括现实生活,但主要还是在网络空间里。

这是以“喜爱烧脑电影”为标签的那部分观众,在观赏电影本身所提供的奇闻奇观,以及跟随电影剧情快速调动脑力以获取爽感之外的另一份所得。千禧年以来互联网文化渐趋兴盛的二十年间,这份所得由意外,变成应有。

“烧脑”成了营销良药,但不是万金油

严谨地说,烧脑当然不能与科幻、奇幻、爱情这些描述电影类型的词语等齐观之。说烧脑电影是一种类型不免为时过早,或者永远都不能。但站在实用角度,“科幻动作烧脑力作”这样的组合在营销的语境中,却是能够理解的。

电影营销以实现电影收益的增量为主要目的,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为自己所服务的电影作品寻找到正确的受众群,进而精准覆盖、精准投放。

具有文化属性,同时又更多作为区分人群的标签而存在的“烧脑”一词,成为一部影片的营销点,也就成为一件理所应当之事。

诸如主打故事情节的《看不见的客人》《海市蜃楼》《调音师》,虽然成片质量不俗,然而它们既属于内地市场上票房天花板原本不高的小语种电影,其从导演到主演的创作团队又缺少能在内地观众中间带动观影热情的面孔。

这种情况下,这些影片在营销过程中对于“烧脑”标签的强调,也就成了一剂快速见效的良药、一种雪中送炭级的手段。

它首先能保证将“烧脑”标签下的亚文化圈层人群带入影院,进而通过这些人群的讨论、表达,形成以“烧脑”为基础的口碑效应,制造增量。

最终,这三部“烧脑电影”分别取得1.72亿元、1.1亿元和3.25亿元的票房成绩,在彼时可以说是相当亮眼。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烧脑作为一种文化,其所包含的元素和想象空间是十分广阔的。在《看不见的客人》《调音师》之类影片之外,拥有烧脑元素、烧脑特征的影片不在少数。例如同样涉及时间旅行的《复仇者联盟4》当然也可以划入到烧脑作品的范围之内。但这类配置极高的重工业影视作品,并不会将“烧脑”当成自己的营销卖点。

毕竟“烧脑电影爱好者”之外,还有另一部分观众。他们数量更为庞大。“看见‘烧脑’这个词就头疼”则是这部分观众的真实感受。

作为营销点的“烧脑”有些情况下是良药,但它却不是万金油。对于作品的市场表现而言,这一标签是会化朽为奇,还是会成为拖累,这其中的种种关键,颇有值得玩味与拿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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